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攻略 > 正文

上海市关于印发《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办法》的通知

类别:旅游攻略 日期:2022-4-19 21:30:52 人气: 来源:

  现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出入境管理局联系。

  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本市出入境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往来地区管理办法》《中国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与豁免条例》《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境外人员,是指外国人及、澳门、居民,但不包括依法免除住宿登记义务的官员和行政技术人员。

  境外人员在本市旅馆业单位住宿的,不适用本办法。旅馆业单位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为境外人员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机关报送住宿登记信息。

  第机关为境外人员住宿登记提供便利,拓宽住宿登记渠道,简化住宿登记材料,在境外人员入境时提示办理住宿登记。

  第四条境外人员在入住后24小时内,应当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办理住宿登记。其中,、澳门、居民居住或者住宿在农村地区的,可以在入住后72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

  (一)开设在的户籍等服务窗口及派驻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二)开设在境外人员服务站等移民和出入境服务点的社会化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社会化申报平台”);

  (三)开设在门户网站及移动设备应用软件等互联网应用端的自助申报平台(以下简称“自助申报平台”)。

  第六条通过窗口或者社会化申报平台申报住宿登记的,应当交验境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明。无法提供居住证明,经机关核验无不实申报记录的,可由境外人员当场作出住宿情况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境外人员委托他人办理或者由留宿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或者留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在中国境内出生尚无有效居(停)留证件的外国婴儿,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停)留证件,凭受理回执通过窗口或者社会化申报平台申报住宿登记。

  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外国人,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遗失,凭报失证明申报住宿登记;遗失出入境证件的、澳门、居民,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证件,凭受理回执申报住宿登记。

  第八条通过窗口或者社会化申报平台申报住宿登记,经查验身份真实、证件有效、材料齐全的,受理单位应当当场受理,并开具《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材料不符合的,应当先予登记并当场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

  通过自助申报平台申报住宿登记,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可以下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的电子文件,并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第九条境外人员应当如实申报住宿登记,弄虚作假、不实申报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申报住宿登记时将不得享受自助申报、免交居住证明等便利服务。

  第十条本办法认定的境外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明目录,由市出入境管理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上海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办法》(沪公发〔2008〕46号)同时废止。

  答:本办法自2008年制定以来,于2015年做了修改,对规范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出入境管理服务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单一的线下申报渠道已不能满足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实际需求,服务手段亟需升级,为此,本办法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旅馆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境外人员。其中,境外人员是指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但不包括华侨以及依法免除住宿登记义务的官员、行政技术人员)以及、澳门、居民。对于住宿在本市旅馆业单位的境外人员,由旅馆业单位为其办理住宿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同时,根据《中国往来地区管理办法》《中国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澳门、居民住在亲友家的,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因此,本办法明确了外国人在入住后24小时内,、澳门、居民在入住后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

  答:申报住宿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一是开设在的户籍等服务窗口及派驻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二是开设在境外人员服务站等移民和出入境服务点的社会化申报平台;三是开设在门户网站及移动设备应用软件等互联网应用端的自助申报平台。

  答:申报住宿登记需要提供境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明。若无法提供居住证明,在境外人员当场作出住宿情况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后,免交居住证明。境外人员委托他人办理或者由留宿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或者留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境外人员弄虚作假、不实申报的,再次申报住宿登记时将不得享受免交居住证明、自助申报等便利服务。

  答:持外国护照在中国境内出生尚无有效居(停)留证件的人员,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停)留证件,凭受理回执申报住宿登记。

  答:为了避免外国人遗失出入境证件后无法在时间内办理住宿登记的情况发生,本办法了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外国人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遗失,凭报失证明申报住宿登记。同时,为解决、澳门、居民遗失证件后办理住宿登记的问题,本办法了遗失出入境证件的、澳门、居民可以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证件,凭受理回执申报住宿登记。

  

关键词:上海住宿攻略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