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泰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泰宁互联网+旅游产业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泰宁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招标文件第3页第5条:投标人资格第(1)条第①点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招标文件第3页第5条:投标人资格第(4)条“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表人授权书;”更正为“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净空法师近况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网名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2月15日17:00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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