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加强农村用餐管理出新招:每餐次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家庭宴席必须先获得批准。发生食物中毒的,将追究责任。
据介绍,安宁市自去年实施《安宁市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试 行)》以来,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管理体制。该管理办法明确,安宁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农村家庭宴席的协调、指导工作。其中安宁卫生局负责全市农村家庭宴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及救治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家庭宴席突发公共事件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各镇人民负责开展本辖区内农村家庭宴席的卫生知识宣传、备案、检查与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审批农村家庭宴席的举办。
办法,每餐次100人(含100人)以上家庭宴席的举办者需提前5天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批后,由村民委员会发给《安宁市农村家庭宴席申办审批登记表》填写,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安宁市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审批登记表及承诺书同时报镇人民进行备案。未实行登记备案发生食物中毒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推背图全文该管理办法自试行以来,在安宁农村集体用餐点较多的镇率先开展,其他镇逐步推行。安宁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指导,镇监督管理,村委会审批登记,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管理体制,有效弥补了农村集体用餐的监管空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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