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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假出游防骗大全+攻略!收好不谢

类别:国内旅游 日期:2018-2-24 22:22:52 人气: 来源:

  2015年4月,周某与某旅游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了海南双卧8日游的行程,周某向旅游公司支付费用4000元。

  在出游过程中,该旅游公司派出无证导游跟团,后因导游工作失误,造成周某返程火车卧铺票变成了站票,致使周某在火车上无座长达20个小时。同时,由于该旅游公司拖欠海南旅行社费用,导致周某的身份证被扣海南,给周某的旅行造成了极大不便。

  提醒:多亏了周某法律意识强,保存了旅游途中的相关,了旅行社违约的事实,否则缺乏支持,其诉请将很难得到支持。

  2014年6月,某药业公司与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双方约定药业公司34人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尧山漂流和金丝峡3日游。旅行社向药业公司提供了旅程单,高某也在旅游团队之列。

  行程第二天下山时,高某不想走楼梯下山,便擅自脱离团队,参加了景区的自费滑道项目。在滑道滑行过程中,高某意外脱离滑道受伤。高某因左双踝骨折、左踝三角韧带断裂住院治疗1个多月。出院后,高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提醒:本案中,旅行社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服务,高某在旅游过程中擅自参加约定行程以外的自费游玩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双方旅游合同的相关。本案也提醒大家,旅游合同不仅约束旅行社,也约束旅游者。在出游过程中,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遵守导游安排,不擅自。同时,应当遵守景点安全提示和,不到区域,避免给自己造成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4年8月,吕某的父亲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约定9岁的吕某参加旅行社组织的的8日游活动。旅游团到达后,吕某跟团到某影视乐园参观游览。在乐园参加互动游戏时,吕某在舞台上摔倒,右臂肘部受伤。意外发生后,吕某被送往医院,花费近3万元医疗费。

  经法院审理,判决旅行社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吕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约11万元。

  提醒:本案中,旅行社该次出游的参团年龄为7至16岁,更应该审慎的行使安全监护义务。吕某发生摔伤事故后,没有旅行社采取了必要的和安全防护措施。因此,法院酌定旅行社承担80%的民事责任。吕某系未成年人,对的综合判断以及自身行为的后果判断上有欠缺,应对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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