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罕见的非法获取上海车牌案,一个犯罪团伙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上海车牌长达10年,将车牌额度骗出并上牌使用,致使5000张使用真实身份、通过非法途径办理、没有经过拍牌程序的牌照流通在上海的交通网络,从中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据悉,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蒋某与黄牛陈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并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骗取上海市客车额度,获取非法利益达2.2亿元。
2015年5月沪牌(个人)拍卖平均中标价79099元,最低中标价79000元。有网友算了一笔账:该团伙获利2.2亿元,非法卖出5000张,平均每张的价格约为44000元。
本案公诉机关认为,车牌额度属于诈骗罪对象中的财产性利益,因为沪牌的拍牌流程符合一般财产的交易流程,可以认为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至于被诈骗对象,公诉机关认为被骗的对象是上海市人民,额度的实际控制权由上海市人民所享有。
一位律师认为,上海车牌额度根据《拍卖管理》的,额度只有在依法拍卖的前提下才能对外产生效力,未经拍卖的额度不属于发放的额度。在本案中,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额度并非是通过拍卖所产生的额度,对于这些违法产生的车牌额度而言,谁依法享有这些额度?如果没有人或者组织可以依法拥有这些非法额度,那又何来诈骗对象可言,又怎么能定诈骗罪?
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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